人體的正常體溫是36.5–37.5 °C,寒冷的日子,在海邊釣魚,救生衣縱然可以保護釣者萬一被浪推下海時,不致很短時間溺水,但水溫低,直接使人漸漸失去正常人的機能,據文獻資料,失溫程度可分為三期。
第一期
體溫降至比正常體溫低1-2 °C。在這一階段,人體會產生顫抖,雙手麻木,無法完成複雜動作。遠端肢體血管收縮,以減少熱量散失。呼吸快而淺。皮膚上出現「雞皮疙瘩」。
第二期
體溫降至比正常體溫低2-4 °C。顫抖更猛烈。肌肉不協調更明顯。行動更遲緩、困難,儘管出事者人可能保持警覺。淺層血管繼續收縮,以保持重要器官的溫度。出事者面色蒼白,唇、耳、手指和腳趾可能變藍。
第三期
體溫降至大約32 °C以下。顫抖通常已停止。語言有困難,思維遲鈍,記憶開始出現問題。通常手已經不能使用,細胞新陳代謝停止。體溫降至30 °C以下時,暴露的皮膚變藍、漲大,肌肉協調能力幾乎完全喪失,語無倫次、行動毫無理性,甚至昏迷。脈搏和呼吸顯著減慢,但是可能發生心率過快(心室性心搏過速和心房纖維性顫動)。主要器官停止工作,宣告臨床死亡。由於細胞活動降低,一段時間之後腦死亡才會發生。
在第一週期時,建議進行運動,防止人體溫度散失過快,做運動可以增加熱量。
不過,還是這句,欺山莫欺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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